赞助链接
长沙法律网
 
 

什么是不定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编辑:劳动律师 来源:长沙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根据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站内公告: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长沙律师法律咨询热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8 Legal-chin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47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