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链接
长沙法律网
 
 

什么样情况下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编辑:房产律师 来源:长沙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站内公告: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长沙律师法律咨询热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8 Legal-chin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47897号